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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十日守則 : 

月經剛到家門口的那天起算,十天之內排卵的機率非常低,
所以我們可以盡情地做檢查,但是從第十一天開始,天天都是有排卵嫌疑的日子,
那麼就要避免接受放射性檢查,以免受精卵被曝之後產生突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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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次的常規X光檢查造成的胎兒劑量平均上均小於2 毫戈雷,最大也不超過10 毫戈雷。
根據這份報告,指出常規電腦斷層(CT)掃描的平均劑量除了骨盆腔檢查平均25 毫戈雷(最高達到79 毫戈雷)以外,
均低於10毫戈雷

距離100 毫戈雷那條線遠得很啊!
這表示,當檢查部位不在子宮附近的時候,胎兒受損的風險是非常低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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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懷孕被曝後可能會有的四種危險 :

1. 致死的影響

這通常發生在胚胎著床期,也就是懷孕的第一週內左右,
但是100 毫戈雷以下的劑量很少產生致死的影響。
另一方面,有時候在此時發生的流產連媽媽自己都不知道。

2. 先天性異常

在器官形成期的時候(懷孕三到八週), 接受放射線曝露可能會造成先天異常(畸形),但是至少要超過100 毫戈雷才可能發生。

3. 中樞神經系統

在懷孕的八到二十五週之間,胎兒的中樞神經系統會開始對放射線敏感。目前在臨床上,
還沒有發現過低於100毫戈雷的胎兒劑量造成智能障礙的現象。但是如果劑量大於1000 毫戈雷,則可能產生嚴重的智能障礙。

這種影響通常在第八到十五週特別明顯,相對而言,在第十六週之後的影響較低。

4. 白血病與幼兒癌症

根據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第84號報告書,在環境的背景輻射下,幼兒癌症的發生機率約為0.3%,
如果胎兒在懷孕期間曝露100 毫戈雷的劑量,白血病或癌症的風險才可能會提高到0.9%。事實上,依據廣島、長崎核爆倖存者的資料,
在低於100毫戈雷的胎兒劑量下,被照射的胎兒與一般胎兒在臨床上是沒有顯著差異的。

 

 

簡單說,只要不超過「100」毫戈雷,在臨床上和沒照射過X光的寶寶沒什麼差別。
所以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第84號報告書才建議:「低於100 毫戈雷的胎兒劑量不應做為中止妊娠的理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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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anguy12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